放宽期货业准入 探索交易商制度
昨日,证监会发布(财苑)(财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八项举措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和具体措施。
证监会指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获得了快速发展,市场功能日益发挥,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作为连接交易所和投资者的纽带与桥梁,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在资本实力、合规状况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目前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业态还较为单一,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证监会介绍,新“国九条”以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为重要目标,从放宽业务准入、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等方面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满足实体经济日益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需求,证监会发布了《意见》。
《意见》以增强竞争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对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重点提出了八大举措:一是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支持期货经营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扩大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进一步丰富交易所的基础衍生品工具等内容。二是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包括明确期货经营机构的基本定位,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推进期货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内容。三是适时放宽行业准入。包括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研究实施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等内容。四是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包括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为目的的专业交易商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产业客户发展成为专业交易商等内容。五是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包括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等内容。六是稳步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包括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完善统一适用于证券期货市场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七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包括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投资者投诉处理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等内容。八是加强风险防范。包括严格落实期货经营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加强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强化行业自律等内容。
证监会表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期货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
证监会:支持民营资本和专业人士设立期货经营机构
证监会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制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提出适时放宽行业准入、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稳步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等举措。
新“国九条”以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为重要目标,从放宽业务准入、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等方面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意见》旨在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满足实体经济日益多元化的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需求。
根据《意见》,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实现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为取向,着力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结构合理、经营稳健的现代期货及衍生品服务体系;坚持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鼓励期货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自担风险,始终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创新发展的全过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树立诚信合规的行业文化,促进期货市场稳定健康运行。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获得了快速发展,市场功能日益发挥,服务国民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作为连接交易所和投资者的纽带与桥梁,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在资本实力、合规状况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目前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业态还较为单一,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意见》以增强竞争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对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重点提出了八大举措:一是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支持期货经营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扩大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进一步丰富交易所的基础衍生品工具等内容;二是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包括明确期货经营机构的基本定位、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推进期货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内容;三是适时放宽行业准入,包括支持民营资本和专业人士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研究实施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等内容;四是探索交易商制度,培育专业交易商队伍,包括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为目的的专业交易商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和产业客户发展成为专业交易商等内容;五是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包括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和收购公司等内容;六是稳步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包括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完善统一适用于证券期货市场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七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包括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完善投资者投诉处理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等内容;八是加强风险防范,包括严格落实期货经营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加强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型、强化行业自律等内容。
证监会连续发文推动期货业创新发展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加快推动行业创新发展,证监会9月16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制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和具体措施。这是8月底以来,证监会第二次发文推动期货业创新发展。
证监会通知称,目前期货及衍生品行业业态较为单一,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意见》以增强竞争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为主线,对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重点提出了包括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适时放宽行业准入、探索交易商制度、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等在内的八大举措。
目前,国内期货公司多达160家,且多数期货公司处于连年亏损之中,市场竞争力较差。证监会表示,将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引导期货公司以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增强资本实力。
证监会还表示,将支持期货公司依法进入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机构间市场等各类合法交易场所开展衍生品及相关业务,拓宽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
此前,8月底证监会发布(财苑)(财苑)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指出,允许期货公司按照规定,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类资产以及与期货业务相关的股权,以提高期货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以兜底条款的方式规定自有资金可以从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拓宽自有资金的使用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被认为是最有发展潜力的板块,也是有望扭转目前期货公司过度依赖手续费的发展态势的关键。
《意见》指出,将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放宽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拓宽期货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允许投资于大宗商品仓单等现货领域。支持期货公司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公募基金依法参与衍生品交易。支持期货公司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发行期货资管产品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发展私募期货基金,建立健全私募期货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期货基金产品的登记备案和持续监管制度。
不仅如此,民营资本也有望入股期货公司。《意见》指出,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员等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此前公布的《办法》明确了自然人股东的资格条件,对于持股5%以上的个人股东,要求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监管层已经多年没有发放新的期货牌照。证监会表示,将研究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的政策。
目前,随着原油期货推出日期的临近,期货业的对外开放也显得非常迫切。至于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意见》显示,将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境外机构依法参与境内期货公司的兼并重组。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境外子公司开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业务。扩大QFII、RQFII参与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范围。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推出期货公司代理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试点。支持期货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扩大对境外市场的服务范围。
允许投资现货领域 期货公司资管特色强化
证监会昨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加快发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放宽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拓宽期货资管产品投资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整体朝高效、稳健、规范的方向发展。
关于拓宽期货资管产品投资范围,《意见》提出,“允许投资于大宗商品仓单等现货领域”。在中粮期货资产管理部总监王洋看来,如果可以投资于大宗商品仓单等现货标的,期货资管业务无疑将受到较大的推动。
“这将丰富期货公司资管产品策略组合,展现产品的特色,使客户的选择更加多元化。”王洋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期货公司可以结合子公司研发实力,发挥期货公司投研一体的作用,设计期现结合的交易策略,以期获得稳定的回报。另外,期货公司资管放开现货投资后,将成为唯一可投资现货的金融机构资管通道,可以吸引现货交易能力较强的投资顾问进入期货资管领域,有利于提升期货资管通道的价值。
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期货公司设立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私募期货基金”以及“支持期货公司取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发行期货资管产品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
对此,宏源期货总经理王化栋表示,期货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和发行期货资管产品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都是期货公司资管业务价值链的延伸,未来发展空间巨大。私募基金形式可以丰富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类型结构,发行期货资管产品参与境外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拓宽了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范围。
王化栋同时表示,期货公司的私募基金业务与QDII业务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包括投资人才、产品设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国际化人才等等,但期货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过程中,人才结构无法满足未来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因此要不断挖掘和培养更加专业的人才团队。
方正中期期货总经理许丹良认为,开展这两项业务,主要是便于资金实力很强的期货公司扩大自身的资管业务规模,拥有更为丰富灵活的资管业务通道。“这两项业务前景很好,是实力强的期货公司抢占更多先机的一个渠道,但总体来讲,目前期货资管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差,挖掘和培养自己的人才团队,前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量。”许丹良说。
格林大华期货总经理高永红认为,期货资管业务将重构期货公司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服务模式以及竞争模式,将成为期货公司重要的保证金来源、收入来源、利润来源。未来期货公司的收入构成中,资管业务带来的管理费、业绩报酬、保证金利息、手续费留存有可能超越经纪业务,资管业务有望成为期货公司的主要业务。
不过,在资管业务获得多方面“解禁”的背景下,业内呼声颇高的“一对多”模式却并未如期放行。有业内人士直言,现行的“一对一”模式对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的开展形成了障碍,直接导致期货公司资管业务量小的局面,单一客户参与门槛过高不利于期货公司资管水平的提高。
该人士表示,如果“一对多”模式能够放行,在降低期货公司资管受托资金门槛的同时,也将有效降低受托资产的边际成本,实现资管业务的集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利于扩大期货资管业务规模,推动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整体朝高效、稳健、规范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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